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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 |
发布时间:2019/11/22 点击次数:232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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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综改区建设管理部,不锈钢园区建设管理执法部,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组织管理,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及完成时限。10月15日前将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人及承办人名单报太原市住建局建设市场与招投标监督管理科。每月28日前将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动态签章后报太原市住建局建设市场与招投标监督管理科。
二要通过建筑市场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方式,科学安排监管人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实现建筑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在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全覆盖。
三要加强工作联动,密切与人社主管部门配合,统一数据报送口径,按照实名制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所报建筑用工实名制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把关,确保数据上传安全及时,确保信息采集上报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对各级建筑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推进情况的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月考核、月排名工作制度,对工作推进缓慢、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不按时、不按要求落实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惩戒或依法从严处罚。
联 系 人:李效忠 李峰奇
联系电话:0351-5625578(5625571)
0351-5625601(传真)
邮 箱:tyszjjs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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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太原建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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